得知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后,徐善瑾很高兴。他向固镇县检察院申请赔偿各项损失59万元,包括“人身自由赔偿金、医疗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”等费用。
学校和我们进行过协商,但我们从没想过要主动找他们家属。毕竟我女儿都已经死了,找他们又有什么用?只是希望这件事,能够有始有终,我怕他们会使手段。
《难忘2020,难忘每一个认真生活、闪闪发光的你》北京一中院于2017年11月1日立案,进行了公示,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。北京市团河地区检察院检察员郭剑,秦城监狱监狱警察金峰、张浩宇出庭履行职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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